今年的37项奖助学金已开始接受申报!
设计:蒋诗音
编辑:石庚炜
供稿:吴菲
审稿:魏梦想
责任编辑:赵飞
为推进学工系统工作二级化管理,今年社会奖助学金实行以学院评审意见为主的试点改革。为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捐资方充分沟通,对部分社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了名额和金额上的调整,以扩大社会奖助学金覆盖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与特色发展,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
现开展2020-2021学年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奖项类别
此次可申报的社会奖学金共37项,其中奖学金22项,助学金15项。
02
评奖规则及评选对象条件
(一)评奖原则
1.原则上,同一学年,参评学生最多可申报2项社会奖助学金(不分第一、第二志愿,分别申请);
2.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社会奖助学金,同一学年内,相同评选类别(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等,分类参考附件1),参评学生(集体)最多可获得1项。
3.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推荐参与校外评审的社会奖助学金,同一学年内,参评学生(集体)最多可获推荐2次。
4.此次涉及的奖学金需要填写的获奖情况和绩点(研究生的绩点为总绩点)等情况都以上一学年为主,实施细则中特别要求的除外,时间跨度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当前在读阶段的表现,毕业班学生表现可放宽至今。
5.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发表在负面清单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本科生各学(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是否参照。
(二)评奖对象、条件
参见附件1及附件2。
03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12月3日前,本研学生:填写社会奖助学金申报情况对比表电子版、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
(二)辅导员初审及学院评审
12月13日前,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所申请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初审。
学院召开评审会产生评审结果,学院评审产生获奖名额或推荐候选人名额。
(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四)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评选材料报捐资方备案或评审。
特别提示
(一)中豪律师奖学金涉及留学生的评选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统筹,万华体育奖学金4名足球特长生由体育部推荐学生至学院申请,不占学院名额;盈科奖学金除外语学院4个名额之外,由相关评选条件涉及部门负责推荐学生,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
(二)“榕湖投资”社团优秀干部奖学金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三)相关评选通知和实施细则以当年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2: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点击此处获取附件,提取码:4X69 )
华政学工
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